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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董露露、李春银、祝凯雯警告处分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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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理工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文件


生食院 [2021]2


关于给予董露露、李春银、祝凯雯警告处分的决定



董露露,女,062017323、李春银,女,062017327、祝凯雯,女,062017339在校期间因使用违章电器构成违纪违规,造成严重影响,根据《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规定,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,决定给予警告处分。



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

20213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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